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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ptember 23 No.4 essay2006/09/19 19:33 忽然地想起伤害这件事。准确地说,是昨晚忽然想起了这件事,但本在班主任那里。现在,是记起了曾经要写这个东西。 前天与一个朋友,告诉他伤害。我说伤害这东西呀,是戟,它带着倒钩。扎进时疼,拔出来时也疼。如果时间久了,一直忘记从身体中抽出来。怕是就再难剔除了。那就与自己的身体长在一起了呀!是一种逼迫无奈下的习惯。那时如果执意决然要拔,恐怕就非得承受原本是承受不起的疼痛了,会有危险。何况,这决定也是相当难作出的。这也算得上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吧。至少我是这样觉得。 如果你恨一个人,恨之入骨。你存心地想要他受煎熬,受折磨。那就可以处心积虑地去设计一个伤害,完美的伤害。然后漂亮地给他。这伤害,最好也是入骨的。至少要有相当的分量,不能只像刮阵轻风。刻骨铭心,足够他苦痛深记着一辈子。 但如果你不足够恨一个人,就一定不要轻易给出伤害。如果这伤 害他一辈子,你也就欠他一辈子。收不回。不要说对不起这种废话。 这就好比你随手抽了人一个嘴巴。然后你说对不起。这对不起能解救的只是你自己,你道了歉了,你良心上不会不安了。而对方呢,一边自己疼痛着,一边还要因为这句话去做到原谅你。如果是面对着你珍视爱惜的人,就更是如此。你让他疼了,事后也许你也后悔了,你也心疼了,你并不想让他疼。于是你真心真意地说对不起。这也许可以解开对方的心结,可他并不会为你这真诚的歉意而停止疼痛。曾经他所忍受的疼,就更不可能抹去,伤痕清晰可见,即使多浅,多淡,却永存。所以,如果你真的爱惜这个人,不想让他难过,就不要抽那一嘴巴。不要那么随意的就给出伤害。一定。一定。这伤害,是双刃剑。对亲爱的人用,你会更疼,并且忘不掉,根本。 Comments 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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