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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06 日记一天2006/06/19 12:49 欢聚与离分都是再正常不过,就像快乐与伤悲,事事难预料。世事无绝对。 我已经十八岁了。自十二岁到如今的这六年中,我爱过六个人。一次深过一次。付出更是。有人说,人的一生中的爱是有限的,一共有六次。爱一次,便少一次。我想也许是这样的。MYL,ZLF,NL,CZY,YC,MY。这其中的很多人已从我生命中彻底消失不见。曾经的感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忘褪去,在宇宙中的某一个角落湮灭不见。 我对云云如此坚定决绝,也许也是因为他是第六个,最后一个。我爱的那么深。 一年前我对爱情那么抵触与不信。我对很多人,也对自己说,我是不适合拥有爱情的人。我不会做女朋友,也不懂得去爱护关心人、去付出。可是我知道自己一直都渴望能够遇到一个我真正爱的人,我可以好好的爱他,幸福快乐地在一起。 “我希望和我在一起的那个人,给我很温暖而又很灿烂的感觉。我和他在一起会特别开心,我可以好好爱他。每天都快乐,充满阳光。 我会好好爱他。” 就像去年我这样写的一样。我想拥有爱情,或者说我想尝试着去体会爱情,去爱一个人。 如我所愿,这半年中,我体会到了爱情的甜美芬芳。我笑过,我哭过,我幸福过,我也心酸过。我很认真很用力地爱过这样一个人,他有我喜欢的一切。我快乐地说,他是所有的美好。这是我第一次得到爱情,被给予资格去爱自己所爱的人。全心全意地对他好,爱护他。我可以说,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付出,我不是自私的人。我愿意付出,愿意牺牲,也同样愿意承受与包容。 爱一个人,也是幸福快乐的。看着他快乐的笑容,美好的笑容,我就真的会满足。自己所有的付出与痛苦便都是值得。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感觉是怎样,是委屈吗?不知道。可能有失望,也有害怕。 我相信爱情,相信永远,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天荒地老,有始终不渝。只是,那些都不属于我。爱情,也许是真的不适合我。或者说,我不配拥有它。用尽所有,但没有唤回爱人。也许,我只是一个精神上填补空虚的替代品。他要的,只是我的温暖与安慰。很讽刺的感觉,很下贱的感觉。我不怪他,真的不怪。也许,他也尽力了。但我的爱,真的已经用光了。我变成一个无力的人。我觉得很失败,很落魄。 没有爱情,依旧可以生活。因为虽然它使生活美丽而甜蜜,但却不是必须,也不是全部。 坚强地生活吧。爱既然已经用光,就不必再惦念。 我喜欢安静,喜欢宁谧,喜欢清澈,喜欢干净。 我喜欢微笑,可以对着自己微笑。 :) 我是美好的。 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飞翔。可以自由地歌唱。 我是爱你的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princia-cha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9704FA0038EB492C!109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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